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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(第17页)

魔法师之间的单挑其实是十分公式化的,两个魔法师先准备好防御魔法,然后用一个魔法试探对手的实力,如果对手的实力比自己弱,就继续用攻击魔法来进攻,如果对手比自己强就改用耗魔力较少的防御魔法进行单纯的防御。等到对手的攻击开始变的软弱无力时,就开始反击,对手就会用防御魔法抵挡,诸如此类,周而复始,直到一方的魔力完全耗尽战败。(当然如果有一方可以使用对方的防御不能抵挡的咒文时,可以一举击败对手)

由此可以看出,虽然这场魔法战看起来又紧张又刺激,但是实际上却没有多少的风险。在开始的试探攻击中,两人发现他们的力量在伯仲之间。

金十分的惊奇,眼前的布来特和过去相比好像脱胎换骨一般,居然会这么强大。在金的记忆里,布来特是一个成绩较差的学生,就连他的毕业考试,大概都是收买了监考老师才通过的。不过金现在改变看法了,如果不是雷蒙·索尔多的教育太出色的话,那布来特在学校里就一直在隐藏实力。

布来特的惊讶绝对不输给金。在五年前,他成了雷蒙·索尔多的弟子,雷蒙是一个非常严厉的老师,而且又位高权重,布来特的身份丝毫没有让他获得与众不同得待遇,一样要努力得学习,如果哪一天偷懒,老师的惩罚会毫不客气的落到他的身上。在这种压力下,布来特在魔法方面终於有了长足的进步。在不久之前,雷蒙·索尔多让他使用了太古的魔法“魔力增幅”,在一天时间内,布来特获得了其他人要二十年才能获得的魔力。靠这个,布来特通过了大魔法师的考试,一直认为自己是同龄人中最强的魔法师(才23岁,就是一个大魔法师,确实了不起)。但是眼前的这个金,却动摇了他这个想法──金的力量不输给他。

这个小子怎么可能这么强呢,对了,他一定吃了兴奋的药物。金一边安慰自己一边加强了魔法的力度。

这个穷小子,他没有名师指点(布来特当然不知道金拜大魔导师修·克为师),才是一个见习魔法师,怎么可能有这么强的魔法呢?他一定是竭泽而渔,现在已经快不行了。一边带著这种想法,布来特一边加强了魔法。

火焰和冻气在两人中间碰撞,雷电轰击著防御盾,风刃切开擂台的地面,双方都全力战斗,两个人都有攻有守。观众被这一场精彩的比赛看的鸦雀无声。

终於擂台上平静了下来,两个人都带这愤怒和不甘心看著依然站在面前的对手。两个魔法师的魔力都已经用完了。

两个人都努力的想再使用一个魔法,只要能再施展一个,就可以击败面前的对手,但是两人的身体都在抗拒意志强加给它们的要求,祷文一开始,身体就痛的无法忍受。两个人确实已经用完了最后一丝魔力。

突然间,两个人似乎都想到了什么,都笑起来,那是确定自己胜利的笑容。

金向对手冲去,他有百分之一百的自信把布来特扁的满地找牙──在体力方面,金可比对手强大了许多。

布来特举起了手中的魔法杖,嵌在上面的一个水晶开始发光。

“金,快躲开,那是储魔水晶!”列夫高声大叫。

储魔水晶是用力之魔法制造出来的能存储魔法的水晶,价值不菲,一般的魔法师根本买不起。但是以布来特现在的身份,拥有一个储魔水晶魔法杖并不是稀奇的事。

(作者注:力之魔法是改造物品,使之拥有某些魔法特质的魔法的总称。在古代,几乎所有的魔法师都通晓力之魔法,因此创造出大批魔法物品。但是现在这些物品已经很稀少了。现在的魔法师很少去学习力之魔法,因为他们认为魔法师应该出去冒险或研究,而不是制造魔法物品再拿出去卖,魔法师可不是工匠。会力之魔法的魔法师也很少制造魔法物品,更别提花大量时间去制作精品了。金的老师,修·克是一个例外,他很精通力之魔法,也喜欢花时间制造一些魔法物品,当然,只给自己用。)

但是列夫的叫声太迟了,布来特的储魔水晶已经发出了一道闪电,足以把金变成一块焦碳的闪电。

※※※

注:在这里,我向大家介绍一下迷失大陆的神。迷失大陆的神有好几个派别。以光之神为首,正义之神,秩序之神、复仇之神、生命和治疗之神等等十五个神组成了正义的派别。以黑暗之神为首,破坏之神、欺诈之神、疾病之神等等十三个神组成了邪恶的派别。各个自然元素的精灵王又组成了中立的派别。以冥王为首的六个死神则是自成一派。另外还有三个完全按自己意愿自由行事的混沌之神。诸神之间并不直接战斗,他们努力的把自己的一套在人间推广,以证明对手的信念是错误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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