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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先去洗个澡。”陆庸一回家就说。
他今天抱了摸了脏兮兮的流浪狗,沾上一身臭味,总怕被沈问秋嫌弃。
陆庸记得自己小学时有段时间被班上同学排挤,因为他是卖破烂家的小孩。
就算他勤快地洗澡,连冬天都每天更换衣服,把手搓到发红破皮,也还有调皮的小孩捏着鼻子嘲笑他一身垃圾臭,被他碰到就咋咋呼呼说被摸脏了。
沈问秋看着他,忽然想起来地说:“陆庸,你洗澡的时候要把手摘下来吗?”
陆庸都在沈问秋睡着时偷偷去洗澡,或者洗完再重新佩戴好义肢出来,平时沈问秋见到的陆庸健全的形态。他现在有了另一只手,想在沈问秋面前更新自我形象。
“嗯。”陆庸僵了一僵,这是他刻意这么做的,“睡前也会摘下来的。毕竟不是真的手臂,一直戴着会疼。”
沈问秋更好奇了。
陆庸见他很想知道,问:“你是想看吗?”
沈问秋:“可以看吗?”
陆庸:“可以的。”说完,陆庸就准备展示给他看,手指搭上纽扣时还是让他觉得有几分羞耻,首先得脱衣服——
夏天穿得薄,他穿的衬衫,里面是件T字背心,陆庸身材非常健美,背很厚,鼓囊囊的胸部肌肉将有弹性的布料撑起来,臂膀也很粗。
沈问秋总觉得与陆庸十几岁那时好像不太一样,以前是精瘦,现在肌肉更多了,好像又不止是这样,他多观察两眼,终于想到了,伸手捏了下陆庸的右肩:“我记得你以前右肩比现在薄。”
陆庸被他摸了下,耳根偷偷发红,说:“以前只能用左手干活,两边肌肉锻炼量差得多。我后来又特地练过,把两边肩膀尽量练得一样粗。”
沈问秋笑说:“高中军训那会儿你走直线老是不小心走歪。”因为两边不平衡。
陆庸的金属义肢几乎覆盖到肩膀。沈问秋大致知道他读书那时为什么不戴义肢,因为配不上,陆庸右手残肢比较短,难以佩戴便宜些的传统义肢。
他听陆庸跟他讲起过,陆庸并不是天生的残疾,他在十岁以前还是个四肢健全的男孩子,右手是他的惯用手,写的一手好字。那年暑假他回老家乡下玩,在树林里摘树莓时遇上毒蛇,被咬中了小臂。
那种毒蛇的血清很罕见,当地没有血清,辗转找了两家医院,都无法收治,再送去市中心医院,耽搁了一天还是没有。那年头医学和通讯都没这么发达,他的性命岌岌可危。主治医生当机立断,没空再等,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,最终还是选择了截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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