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番外一 钱予凡视角 家庭
我家很有钱,似乎从一出生的姓氏就註定了,不过我妈期望我能「平凡」地过生活,就给了我这个名字,我爸只在乎大哥,所以甚至不知道我妈给我取的是「平凡」的「凡」,他一直以为是「一帆风顺」的「帆」,但我不讨厌这个字,毕竟有种乘风啟航的想像,于是我也把自己的笔名叫「帆」,只能说我爸后来一直搞错我的名字,有一半责任也在我,因为我没特别去纠正过,甚至拿来当成社交网站的名称。
在家关係跟我最好是大姐的钱予韩,毕竟我们两个是被冷落的小孩而聚在一起的联盟,这里是开玩笑的,其实也没有那么严重,因为母亲是把自己都给了家庭的人,但父亲只关注优秀的大哥,直到大哥说要自己创业,不想继承家业,我爸才把专注力稍微转移到我姐和我,大哥跟我差八岁,我跟大姐差六岁,看得出来我算是这个家庭意外诞生的小孩,然后最终继承家业的竟然是我,不过这件事是我跟钱予韩达成共识的,她的梦想是去教书和旅行,姐夫就是她在追梦过程中遇到的灵魂伴侣,那两个人真的是天生一对,我姐很吵,姐夫很安静,不过两个人一起做事时,却很有默契,能发现钱予韩因为跟他在一起后,变得更加充实与快乐,身为弟弟的我也替她感到开心。
当然守成父亲的事业,我也不吃什么亏,因为我没什么远大的理想,只是想好好地过自己喜欢的生活,我的家人除了我姐,都不太清楚我真正的本性,以为我是个听话的孩子,不过抱歉各位,我本来就很优秀,根本不需要他人给我什么肯定,装乖只是方便我去做其他事时,可以不用受到质疑和阻碍,但后来我越是长大,越是觉得我的人生很空虚,心里的某个角落像无尽的黑洞,那个地方是我的家人都填补不了的,于是我开始阅读,用不同的角度去思考世界与自己的生命价值,但最后我好像懂了,却又好像没有完全理解,直到我看到了星星的作品,甚至星星本人,我终于找到了自己想要追寻的目标。
当初愿意把星星介绍给家人,只是走个形式,因为我不想星星是以一个被发现的状态现身,当然主要也是我不想藏了,是我先喜欢他,是我先追他,是我想跟他在一起一辈子。
虽然星星总觉得我喜欢他,喜欢得莫名其妙,但我总是笑笑地亲吻他的脸,说:「没有,我的喜欢是一点一点积累的,我真的好爱你。」
后来我才顿悟真正精神富足的人,并不会想这么多,他们总是真实地勇敢向前迈进,就像当初我向他告白时,他吐出了一堆话语,看似忧愁的他,实则是在确定我是否有勇气要跟他一起走下去,那一刻我意识到,如果我错过眼前这个人,我一定会十分后悔,因为我当下真的很想跟他牵手走馀生,我们两个一起组成一个家,我知道未来一定是:「我爱他,他也爱我。」
我们正式在一起后,某日我终于知晓我过去的空虚是因为什么了,那天我看着星星在笔记本构思小说的角色与世界观,突然我问了一句,为什么你会写作?他思考了一下,很认真地回答:「因为写作是身为人传达思想与情感的方式,真正需要用心体会的事物往往很抽象,但文字跟艺术很像是能将那些重要的讯息具体化,并且……因为写作而与各种读者相互共鸣,我觉得挺有成就感的,就像你也因此与我牵上了一段缘分,孤独的灵魂终会找到归属,心中的爱也将变得生生不息。」
「啊,原来是因为我曾经缺乏真正的爱,才会有如此深沉的空虚。」我心里暗自得到了解答。
我笑着看着星星,他则习惯性戳了戳我的酒窝,说:「你真的很爱笑欸!我很认真回答你的问题,你倒是说点什么吧!」
附:【本作品来自互联网,本人不做任何负责】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!抓/奸在榻(上)“娘娘,不好了,太子殿下正往凤仪宫而来!”宫女春风急匆匆进入内殿,朝正在看书的少女启禀。少女名为楼翩翩,年约十五,乃风月王朝新上任不久的皇后。她一袭素白长裙,五官平凡的小脸未施脂粉,双唇粉粉嫩嫩,比婴孩的小嘴还要娇嫩三分。她没有绝色容颜,却有娴静温雅...
青梅采摘指南作者:知无方文案:唐景汐从小就觉得和宋青岚八字不合!三岁那年,妈妈牵着一个小孩来到她面前。据说当时她连心爱的娃娃也不要了,扑上去朝着脸蛋吧唧一口,还嘟囔:“嫁,嫁……我要嫁给你。”“小哥哥”本斯文不言不语,白皙的脸蛋顿时无措地浮上红来。在场的大人都笑出了声。“岚岚和你一样,是女孩子。”初见就铸就此生最大黑...
100万年前,某古老恒星上的高等文明体,在宇宙中寻找适合的新家园,他们来到地球,选中猿作为载体,在它的大脑中植入他们的智慧基因,以达到在地球另类移民的目的,但在他们找到更适合移居的星球后,匆匆离开地球。2010年,他们再次来到地球。“我们终止计划时,遗忘了一只奄奄一息的母猿,她没有死,她发展出人类这个可怕群体,既拥有我们部分智慧基因,又保留着动物的兽性残忍,智慧不是在帮人类生活得更美好,只是让他们自相残杀的武器,从削尖的树枝升级到了核武器,可怕的是,他们不仅会自相残杀到把地球毁灭,还会进入太空,继而去毁灭其他星球,破坏宇宙的平衡,我们必须做个试验,是否要消灭人类,取决于这个试验的结果。”陈薇珂,一个天真忧郁的善良女孩。瑞·科里森,一个优秀的美国战斗机飞行员。2060年,埃斯回到地球。“埃斯,你是地球上第一个纯智性人,记住,这是人类最后一个机会!”3010年的地球,成为一个真正的整体!...
疯批野心·但护老婆·美人攻×温柔病弱·但能打·白切黑受 燕秦之战,曾经惊鸿出世的雁朝将军沈孟枝一朝叛国,死得凄惨,被烙于史册,罪不容诛。 世人对其唾骂不已,唯有其曾经的对手、大秦的摄政王,对此人不置可否。 摄政王有一个心上人,是昔年同窗,此生至宝。生得薄艳,眉目温凉,可惜身子骨不好,恰似一枝病芍药。 心上人问:“沈孟枝如何?” 摄政王懒声:“天妒英才,也死有余辜。” 对方又问:“与我比呢?” “那家伙连脸都不敢露,自然不及你半分。” 以为对方吃醋的摄政王加重语气:“若他还活着,我必手刃之。” 心上人微微一笑,眸色深深。 可真到了那一日,摄政王却僵立原地。 那个日夜可见的人露出一点熟悉笑意,递剑给他,声音平静:“不动手吗?” 摄政王:挖死对头的坟挖出心上人怎么办?在线等,挺急的。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 ①感情线与权谋线齐飞,作者喜欢群像,甜虐苏爽,he ②强强,受病是真的,弱是装的)病美人边咳血边一个打仨 ③雁朝(zhao)是受的封号...
正在和同学吃着自助餐的林墨,忽然被街边的一个丧尸给咬了,被咬的瞬间林墨眼前一黑再醒过来的时候,自己已经变成了一只丧尸。卧槽吃着自助唱着歌忽然就被丧尸咬了。所以说没有丧尸的世界才是好的世界!你敢出城杀丧尸吗?不敢但是我敢进城吃你。不要杀我我就是一个没有什么伤害的小丧尸啊。丧尸:你已经吃到丧尸皇了,你还在这装可怜?瞎说......
魂穿越到大明最后一个皇太子朱慈烺的身上,以一个狠字贯穿一生。杀建奴,灭流寇,斩贪官,开海禁,扬国威。这个太子很凶残,打仗比建奴还可怕,剿匪比流寇还折腾,搂银子比贪官还彻底。我大明,将士铁骨铮铮,文人傲骨长存!——大明天武大帝朱慈烺书友群:641621369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