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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进货的时候,它就叠得整整齐齐放在一个盒子里,旁边还有张纸条,写着‘乾坤在内,机缘自取’。我拿回来后,试着往裤兜里揣东西,你猜怎么着?”疯道士眼睛瞪得溜圆。
“怎么着?东西不见了?”
“那倒没有。”疯道士摇摇头,“就是感觉这口袋特别能装,我塞了十几个核桃进去,外面看着一点都不鼓囊。而且啊,这裤子水火不侵,我用打火机烧了半天,连个黑印子都没有!”
说着,他真掏出个打火机,对着裤腿燎了一下,蓝色的火苗舔舐着布料,裤子果然毫发无损。
秦磊心里一动。他倒不信什么“乾坤在内”,但“水火不侵”倒是亲眼所见。在后厨工作,裤子最容易被油污和火星弄脏弄坏,有这么一条耐操的裤子,倒也实用。
“多少钱?”秦磊问道。
“看你我有缘,给个二百……不,一百!一百块拿走!”疯道士竖起一根手指。
秦磊心里盘算了一下。一百块,够妹妹两天的营养餐了。但自己这条裤子也确实该换了。他摸了摸口袋里那四张湿漉漉的钞票,犹豫了。
“小伙子,我看你印堂发黑,最近是不是有什么难处?”疯道士突然叹了口气,收起了嬉皮笑脸,“你这孩子我看着长大的,实诚。这样,五十块!就当交个朋友,这裤子跟你确实有缘。”
听到这话,秦磊心里一酸。他知道,疯道士虽然平时疯疯癫癫,心眼却不坏。这大概是看出了自己的窘迫。
“谢了,张大爷。”他没有再推辞,从口袋里掏出一张五十的递了过去,然后拿起那条牛仔裤。
裤子入手微沉,布料的触感很奇特,既有牛仔的粗粝,又带着丝绸般的顺滑,的确不是凡品。
跟疯道士道了别,秦磊回了自己租住的城中村。那是一个不足十平米的单间,空气中永远飘着一股潮湿的霉味。
他脱下身上黏糊糊的工服,换上了新买的牛仔裤。尺码不大不小,正合身,穿在身上有一种莫名的安心感。
他习惯性地想把手机和钱包放进裤兜,手伸进去的刹那,整个人却如遭雷击,猛地僵住了。
他的手……好像伸进了一个无底洞!
手臂几乎伸到了手肘,却依旧没有触碰到口袋的底部。他能感觉到,自己的手腕正被一个温暖、湿润,仿佛带着青草气息的空间包裹着,而不是贴着粗糙的牛仔布内衬。
这是怎么回事?
秦磊心跳加速,冷汗瞬间就下来了。他猛地抽出手,心脏“怦怦”狂跳。他低头看向自己的右侧裤兜,从外面看,那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口袋,甚至因为没有装东西而微微内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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