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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
“我马上到家。”
冬旭看完程锦发来的消息,缓缓站起,冰箱前弓着一个女人的身影。
拿出玉米、两土豆、三番茄、四香菇、两斤排骨、还有若干葱姜,她准备今晚弄番茄排骨汤。窗外铅灰的天色继续暗然。
拉黑陆泊前,他们确定好了同居,冬旭不想搬,程锦喜欢将就她,于是他的行李进来了。
几年不见,都多出了各自不知道的习惯。
早起的程锦要健身运动,冬旭洗脸喜欢放舒缓乐,不断地,他们适应着对方新冒出来的生活规律。
有时呢,她就会对比过去。
过去程锦是不爱喝汤的,相反,她爱,但现在就不太爱了。
将番茄煮熟后剥皮,她用刀慢切成块儿。
家里的菜板没有她手下的薄小,它是原木横切出的木头墩子,又重又厚,最适合大刀剁肉。
记得晚饭前她总爱站厨房门外,扣着门框,不懂她妈哪来的力气,明明身小得似乎弱不禁风,手一落刀,这么粗硬的骨头却能一下被干脆地劈开。
那刻她看上去很凶残,手腕挤出力的皱纹,生活磨过的痕迹却让她觉得妈妈身上有一种古怪、甚至亲切的美丽。
她妈不喜欢做饭,把它当工作,示自己为保姆,一到饭点就烦躁。
但她喜欢。
她示它为兴趣,把自己当美食家,心里没挂碍才十二岁起自己研究菜谱:什么菜用什么锅,火候如何,料怎么放。厨艺越发娴熟,渐渐接替了她妈。
她更喜欢做淡中有味的菜,就像也更喜欢过平平无奇中有一点味道的生活。
下锅热油时,回家的程锦从身后抱住她,轻吻从后脑游到耳垂。
他摸着她漂亮的脖子,越摸越喜欢,说:这儿缺个东西。
又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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