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文学

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
本站广告仅展示一次,尽可能不去影响用户体验,为了生存请广大读者理解

第114章(第2页)

心跳得越发快了。

却一句话也说不出。

只知道一眨不眨的盯着眼前的人。

沈妄看着郑杨彬那难得一见的傻样儿,顿时乐了。伸手过去,就见郑杨彬下意识给握住了。沈妄慢慢收紧了手指。果然,穿了那么厚还是不顶事,手还是冰凉的。沈妄给一点点捂热了,才从盒子里拿出戒指,握住郑大公子的手,一点点给戴在无名指上。郑杨彬下意识的要缩回手,沈妄瞪了他一眼,握紧了。

金色的指环柔和润泽,稳稳嵌在无名指上。

郑杨彬也回握了回去。

这是他妈的戒指。他妈去世之后,沈妄什么遗物都没留下,只有这只戒指,他特意收了,埋在他妈最喜欢的白桦树下面。其实本来是要买一对儿的,只是当年他妈病重得不成样子,省吃俭用攒了好久的钱,最后也只够买一只。这一只,是准备送给沈玉生的。可惜了,到最后,他妈也没熬到他们结婚纪念日那天。沈妄记得清清的,他妈特别喜欢这只戒指,总是悄悄拿出来把玩,往自己手上套,只是那时候人在病床上,已经瘦下去十几斤,戒指整整大了一整圈儿。

有时候病得实在难受,他妈就握着沈妄的手给他说,她要是走了,这个戒指就教沈妄好好收着,将来送给他喜欢的女孩子。完了又说,不行啊这么大女孩子怎么戴得上?早知道当初应该买个小的了。说着说着就哭了起来,过一会儿又笑了。又哭又笑的好半天。

沈妄那时候就隐隐觉得,要是真的爱一个人,大概就是像他妈这样的。

今天他带着郑大公子来,不过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。没想到还真的挖出了当年他埋下去的那个盒子。沈妄都觉得不可思议。还是说,他妈也已经默许他们了?沈妄紧紧握住郑杨彬的手。

下山的时候,郑大公子特别的乖,乖乖教沈妄把自己拉住了。一点儿不乐意都没有。低眉顺眼的样儿,瞧得沈妄心里发笑。

等坐上了车,郑大公子终于恢复过来,又是一副不羁的样儿,靠在车窗上,漫不经心的打量着车窗外的风景。沈妄开着车,偶然偏了下头,才发现人表面上看似满不在乎,其实偷着摸着在看手上的戒指呢。

街上行人都不多,沈妄开着车想去超市买点吃的,回去两个人可以吃个火锅什么的。就这会儿,郑杨彬的手机给响了。就见郑杨彬接了电话,“嗯”了几声,完了一挂电话,手机在掌心里转了一圈儿,扔进兜里。“掉个头去绿苑吧,老头子叫我们这会儿回去吃饭。”

沈妄转了下方向盘,心里讶异。

这么段时间以来,不论是他给郑杨彬治病调理身体也好,他俩人的事情在媒体上面公开也罢。郑成都一直默不作声,似乎采取了一种听之任之的态度。这时候却忽然教他们去吃个饭?

就听郑杨彬在他边上,慢慢说着,“可能还会给你见个人,你见就见了,别多说话就是。”

热门小说推荐
原配千金重生了

原配千金重生了

上一世,张雁声因为渣爹、后妈,抽烟喝酒纹身飙车,把自己的人生给废了。重生回高中,叛逆少女张雁声看着家里千万豪宅、百万豪车……叛逆是什么?继承家业它不香吗? 张雁声决心好好学习,做个合格的家族继承人。 至于后妈和继弟出来作妖?张雁声掰掰手腕。上辈子干啥啥不行,打架第一名。 渣爹:我都听雁声的! 继弟:姐,我不敢了! 继妹:我姐宇宙最帅! 祖母:雁声就是我看中的家族继承人! 母凭子贵上位的小三后妈痛哭流涕:原配生的明明是女儿,怎么还继承了家产?我生的可是儿子啊! 人人都说岳家太子爷岳松凛冽如寒冬,直到那天,有人看到岳松对张雁声温柔似水:“我想和你谈一段继承人之间的豪门联姻。”...

泪湿红尘

泪湿红尘

泪湿红尘情节跌宕起伏、扣人心弦,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都市言情小说,泪湿红尘-醉风饮月-小说旗免费提供泪湿红尘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。...

双桥

双桥

双桥情节跌宕起伏、扣人心弦,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都市言情小说,双桥-文成公主-小说旗免费提供双桥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。...

六朝燕歌行

六朝燕歌行

洛都北宫。永安宫外。突如其来的惊呼声如同海啸,翻滚着往四面八方扩散开来。巍峨的琼玉阙楼上方,一具穿着衮服的屍身双手扶着栏杆,兀自傲然挺着胸膛,鲜血喷泉般从断颈中喷出。那颗戴着天子冕旒的头颅,此时正被人提在手中,冕延前方用白玉珠串成的垂旒乱糟糟绞在一起,摇晃着不断淌下血滴,如同一只血腥的玩具。秦桧提着刘建的首级,沿阙楼的墙面一路滑下。另一方向,吴三桂背着长矛逆势而上。...

百花深处

百花深处

百花深处住着一个名叫花儿的苦命姑娘。花儿姑娘是个打更人,每当夜幕降临,细细的手拿起竹梆子跟在衙役身后,叫魂一样。白二爷觉浅,每每入睡,那哆哆嗦嗦的声音便入他耳扰他眠,久而久之便想娶回家,堵她嘴,睡个安稳觉。 不成想,媒婆甫进门,屁股未坐热,便被那好赖不知的花儿赶了出来:“嫁谁也不嫁那臭名昭著的白二爷!” 不会写文案,大抵是一个很苦又很甜的故事。 雷霆雨露,俱是天恩...

十一年夏至

十一年夏至

“我喜欢他的名字。 我喜我生,独丁斯时。” · 高中同学结婚,那天在朋友家里办同学聚会。 不知怎的,聊起学生时代做过的又傻又浪漫,又不为人知的事。 轮到夏漓,她说,“他生日那天,我假公济私,在广播台给他放了一下午的歌,都是他喜欢的歌手。” 有人问“他”是谁,夏漓笑笑不肯说。 中途她去洗手间,与旁边房间里走出来的一人迎面撞上。 是晏斯时。 晏斯时低头看她,目光极深,“原来是你。” “从楚城到南城,从南城到北城,从北城到洛杉矶。 为了靠近你,我跨越三千昼夜,一万公里。 不过你不必知道,因为我就要忘记你了。” “毕业六年还是会梦见他。那时候最讨厌地理,但是当了两年的地理课代表。因为去文科组办公室会经过他的教室。抱着一摞书,心里又沉又轻盈,像怀揣一个巨大的秘密。后来穿梭在办公园区的灰色的写字楼间,时常想起往事。我不会再有那样纯粹的心事,在那年,在十六岁,在那个少年到来的夏天。” 阅读提示: *暗恋成真/双初恋/HE *闷/慢热/平淡/前半校园后半都市 注:感情戏发生于男女主成年后...